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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

来源:|发布时间:2021-07-21|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政策解答

一、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南京地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在宁单位及非公企业)中,197111日以后出生,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已获得“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不再参加选拔;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需在获得称号后取得新的突出贡献方可申报。

二、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向哪些人员倾斜?

选拔工作向我市主导产业体系和八大产业链主攻方向倾斜,向创新一线人员倾斜,向青年人才倾斜,向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人员倾斜。

三、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需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其成果转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的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5.在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对我市在该领域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产生较大影响;

6.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有力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学术造诣高,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获得市名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8.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为疾病防控治疗作出巨大贡献,得到同行公认;

9.在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卓著,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表彰,享有盛名,并为培养后继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11.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中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

12.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对本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

四、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名额和奖励措施有哪些?

第十一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名额为40名。由南京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专家将优先推荐参加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家的选拔。

五、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如何产生?

1.各单位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省属单位,由本单位盖章后直接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及信用核查。

3.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jing.gov.cn)上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发文公布。

六、申报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10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需编目录并装订成册。


文件链接: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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