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创新名城建设,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发挥我市专家智力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拟组建“南京市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相应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范围
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成员以我市主导产业体系、八大产业链主攻方向、农业科技等领域的创新型人才为主,包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经营管理优秀人才、博士后科研人员等在内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获得国家和省市荣誉称号及获得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或经费资助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服务内容
1.帮助破解技术难题。组织专家通过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协助基层企事业单位解决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方面遇到的关键难题。
2.带动培育技术骨干。组织专家通过学术讲座、科研指导、专题培训、结对培养等方式,帮助基层单位提升骨干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
3.搭建资源对接平台。促进技术、智力、管理、信息等资源向基层集聚,加强专家服务项目间的横向交流和资源共享,推进专家资源与基层需求有效对接。
4.推动成果转化推广。鼓励基层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加强合作,大力孵化科技成果,提升产品科技支撑力,提升产业经济效益。
三、组织方式
首期南京市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规模约为50人。按照产业领域,分为新医药和生命健康、软件和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智能制造、农林水产等5个专业组,每组设组长和联络员各1名。
1.成员招募。遵循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的原则,由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区人社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人社局根据我市产业实际和专业需要统筹遴选。
2.信息发布。市人社局及时将成员名单、服务范围、产业领域等信息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供企事业单位查询和对接,并为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成员颁发聘书。
3.活动开展。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采用自主管理方式,由各专业小组按照基层单位需求,自行组织专家参加活动。每次活动设团长1名,负责带领本次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开展服务。
4.总结反馈。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每年底需进行服务工作总结,内容包含服务团自评、服务单位鉴定等,并及时反馈至市人社局。
四、权利和义务
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成员聘期一般为3年,到期后愿意继续服务的,换届后可直接进入下一期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
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成员在聘期内应及时关注服务团组织的专家服务活动,至少参加1次服务活动。
积极参加服务活动且成果突出的服务团成员,在申报我市相关人才项目时给予一定倾斜。
五、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实施。各区人社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积极性,做好专家在本区、本行业开展服务的协调与配合。具备条件的区可建立区级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为本区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应服务。
2.强化经费保障。市人社局将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在全市遴选部分专家服务项目进行重点资助。在项目成果突出、社会效益强的项目实施单位,设立专家服务基地,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加强宣传引导。各区人社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家服务基层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宣传报道专家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正确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区人社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本行业拟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汇总,于3月18日前填写《南京市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成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盖章后反馈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Excel格式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敏玺 电话:68788050
邮 箱:njrsjzj @l63.com
地 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F94房间
附件:南京市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成员信息采集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
点击下载:宁人社函〔2021〕25号
文件解读链接:《关于组建南京市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的通知》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