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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失业保险金下限增至1478元

来源:|发布时间:2021-07-21|浏览次数:
南京市失业保险金下限增至1478元

2021年7月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下限由1417.5元增加至1478元,月增加60.5元。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125号令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2021年7月起,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985元/月,失业保险金下限随之调整。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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