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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优秀博站申报工作的解读

时间:2021-07-13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n  一、申报工作依据文件是什么?\n  答:依据文件是《南京市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人社规〔2021〕1号)。\n  二、申报条件是什么?\n  (一)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n  南京地区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国家级博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以下简称“省级博站”)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n  1.在南京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企业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n  2.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n    \n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开展技术领先、具有市场前景的博士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n    \n  4.能为博士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n  符合南京市主导产业和八大产业链的企业优先设立市级准博站。\n  (二)市优秀博站\n  2018年以来有博士后进站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南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优。\n  1.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博士后各项政策,资金投入力度大,博士后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良好。\n  2.建有成熟、完善的博士后管理体系架构,管理人员和科研助手配备到位,在促进博士后带领科研团队、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n  3.博士后工作开展积极,招收博士后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单位比例较高。\n  4.博士后研究水平较高,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市各类资助,已有成果获知识产权或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n  三、报送时间\n  各区(园区)、江北新区请于2021年7月2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7室)。\n  文件链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优秀博站申报工作的通知\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7/t20210713_3035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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